数字遗产:当我“死”于数字时代

你可能在社交平台上刷到了账号主人去世的讣告,是亲友发的。曾经热闹的社交账号,随着最后一条动态的发送,瞬间变成了“数字坟墓”。网友们通过账号的公开内容还原了逝者的面容,并在转发和评论区表达哀悼之情。你是否考虑过一旦你去世,该如何处置你所有的数字资产?是委托给亲戚朋友,请他们延长你的数字生活;还是“像海浪冲走你留在沙滩上的脚印”,不留痕迹?

这就涉及到“数字遗产”的问题。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数字遗产保护宪章》中提出,数字遗产是人类特有的知识和表达方式,它包括以数字形式产生的文化、教育、科学、管理信息、技术、法律、医学等信息。这是一个极其宏大的概念,似乎囊括了全球人类生产的所有数字信息。

然而,引起最多争议的狭义“数字遗产”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和分类。通常的理解是:“自然人死亡后以数字形式留下的具有经济或情感价值的信息资源。”

在这个层面上,“数字遗产”一般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虚拟货币等有形数字资产,如q币、比特币、游戏皮肤等。这些资产通常可以通过现金购买或通过在线交易兑换成现金,其经济价值相对明确。

第二类是数字知识产权内容,如小说和音乐。此类资产的经济价值也易于量化,其保护和传承可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类是账号,比如微信、QQ等网络平台账号。但是,它包含的信息不同且复杂——有用户名和密码等“关键”信息;还有账号主人生产的数字内容,如点赞评论、聊天记录、朋友圈等。它还包括历史访问、位置标签、删除的数据和其他“元数据”,这些数据不会显示在前台,但可以反映帐户所有者的行为和偏好。

既然它们也被归类为“遗产”,你会为你的数字遗产立遗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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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年3月发布的《2023年中国遗嘱白皮书》,“虚拟财产继承已成为中青年遗嘱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华遗嘱库共收到涉及虚拟财产的遗嘱488份。经过分析,微信账号、QQ、游戏账号和多样化的虚拟货币已成为遗嘱人的重要资产。然而,这仍然是少数。与488的数字相比,是截至2023年12月中国10.92亿网民的规模。

那么,他们的数字遗产会像房屋、车辆和土地一样,按照合法继承进行分配吗?至少根据目前的实践经验,答案是“不一定”。

为什么会有这样犹豫和模糊的回答?这是由数字遗产不同于传统财产的特点造成的。

首先,数字遗产是虚拟的,因为它依附于互联网并以数字信息格式存在,其类别复杂,因此不能一概而论。

其次,数字遗产是私有的,尤其是在个人网络账户中创建的内容,或者上传到云上且仅账户所有者可见的内容。例如,微信账号中的聊天记录和朋友圈内容,因其包含大量用户个人信息和隐私内容,并可能涉及违背死者意愿和侵犯通信秘密的行为,能否作为受法律保护的遗产进行继承一直存在争议。在实际诉讼案件中,法院对这一问题似乎没有统一的结论。唯一无可非议的是,账户中剩余的货币可以继承。

如果你在注册账户之前浏览了弹窗中出现的服务协议,你可能会发现这条有点违反直觉的规定:“账户的所有权属于平台方,用户有权使用”。换句话说,你在账户中留下的所有痕迹并不完全是你自己的——这就是数字遗产主体的双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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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账户是在运营商搭建的服务平台上注册的,使用特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通过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而形成的。用户和平台的权利义务根据服务协议进行规范和调整。平台是运营商开的果园,只允许我们在里面穿梭。播种、培育和收获账户成果的劳动者由双方共同创造和享有。

这也导致了数字遗产的另一个特征:同类数字遗产可行使权利的差异。如果不同平台的服务协议条款不同,则同一数字遗产的继承人可行使的权利可能存在差异,这显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可以由法律统一分配的财产概念。

考虑到账户管理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大多数平台运营商采取“平台所有权,用户享有使用权”的做法。例如,微信明确规定用户只拥有账号的使用权,且这种使用权只属于初始申请人;非初始注册人不得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取他人微信账号。

站在逝者的角度,平台为账号留下的门锁无疑是一种保护,既体现了对用户个人隐私的尊重,也从根本上杜绝了死后“再次社会性死亡”的悲剧;也可以避免不法分子盗取经济价值高的账号后转卖的情况。然而,对于那些沉浸在丧亲之痛中,需要逝者留下的痕迹来安慰自己的人来说,账号尘封甚至灭绝无疑是冷酷而残酷的。

2004年,一名叫贾斯汀·埃尔斯沃斯的美国士兵在伊拉克执行任务时被杀。他的父亲向雅虎申请了贾斯汀的雅虎电子邮件账户密码,以保存他的遗产文本和图像。然而,雅虎以“侵犯已故用户的隐私权”为由拒绝了这一申请。

因此,贾斯汀的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儿子的数字遗产。法院做出的最终裁决似乎既合法又合理,这似乎只是一个小把戏:贾斯汀的父亲无权继承电子邮件帐户,但雅虎需要将电子邮件中的信息制作成光盘并交给他。这起案件被称为“数字遗产第一案”,影响了后续多起类似诉讼的判决,但其处理方式是否妥当仍无定论。

自2006年以来,英国心理学家伊莱恩·卡斯卡特(Elaine Cascade)一直关注互联网时代的死亡问题,积累了大量实例,并著有《网络遗产:被数字时代重新定义的死亡、记忆和爱情》一书。在书中,她首先肯定了丧亲者期望通过一切手段与死者建立内在联系是完全正常的,这在心理学上被称为“持续联系”。iphone7和iphone7plus处理器一样吗

有许多熟悉的连续连接的表现:梦见死者,与死者交谈,回忆死者的生活,在我心中把死者视为道德模范,按照死者的期望生活,感觉死者就在我身边…给死者微信发消息,在死者微博转发评论,也是持续连接的表现之一。然而,在心理学领域,也无法概括持续的联系是一艘载着他们穿过苦海的船,还是把他们困在同一个地方。数字技术的发展无疑使持久连接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在《在线遗产》一书中,伊莱恩列举了数字遗产可能动摇持续联系的三大风险。首先是数字遗产的消失。数字资产不是永恒的,可能会因服务器故障、服务订阅到期和平台政策变化而突然消失在二进制构建的海洋中。数字归零,但转眼之间,失去亲人的人再也找不到死者的踪迹,他所遭受的痛苦与第二次失去没有什么不同。

第二个风险是访问数字遗产有一定的门槛,失去亲人的人必须熟悉电子产品和数字产品才能访问数字遗产。在电影《怒海相望》中,黄波的父亲通过阅读女儿在国外社交平台上发布的日记走进了她的内心,并为间接导致女儿死亡而忏悔。但如果没有外国侦探的建议,不熟悉社交网络的父亲可能会永远被蒙在鼓里,甚至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剥夺向亲生女儿表达哀悼的权利。

第三个风险更加微妙:每个人的数字遗产都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潘多拉魔盒。当失去亲人的人决定打开它时,他们真的准备好走进死亡了吗?如果真的挖掘出了颠覆逝者过往形象的信息,那么丧亲者该如何安放自己的愤怒、悲伤和爱?他们如何证明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对死者的尊重,而不是违背死者意愿的冒犯?

在书的最后,伊莱恩向所有读者提出了“面对数字时代死亡的十条建议”:

参考来源:

【1】“转让和继承都不容易!我们应该如何摆放我们的“数字遗产”?”来源:半月谈

【2】年轻人,你打算如何处理你的“数字遗产”?来源:新快报

【3】“当我们去世时,数字遗产应该属于谁?来源:经济观察报

【4】《数字遗产:在云端留住爱与回忆》来源:光明日报

【5】《论数字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问题》来源:法律适用

【6】《人身保险法|数字遗产传承研究综述》来源:清华大学智慧法治研究院

【7】《2023年中华遗嘱库白皮书》

【8】伊莱恩·卡斯卡特的网络遗产:被数字时代重新定义的死亡、记忆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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