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最高3000万资助,深圳8部门联合发布汽车产业新政,共6大项18条措施

作者|佳惠

编辑|彭云

科技南方11月28日报道,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深圳市工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科技创新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此次发布的《办法》从创新能力、产业体系、制造水平、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推广、产运贸一体化发展、资源要素配置等6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

其中,明确提到财政支持金额的措施有:

1.围绕先进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电气化领域,激光雷达、高精度地图与定位、域控制器等智能领域,云服务终端等联网领域,操作系统、智能驾驶室等共性基础技术领域,以及汽车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研究,最高资助1000万元

2.重点攻关车载代码芯片、车载操作系统、* *计算平台、新系统动力电池等产业核心领域和重要环节,以及其他重大技术系统、重大工程、重大装备,最高获得3000万元补助

3.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设立R&D机构,按规定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4.对符合要求的公共服务平台,最高补贴1000万元。项目运营期内,按照年度审批费的一定比例最高补助500万元,运营期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5.通过管理体系、功能安全认证、可靠性测试等的企业。或者汽车行业专属管理体系认证按认证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6.在创新成果应用转化中,按项目总投资的规定比例给予不超过1500万元的资助。

该措施想要实现的工作目标是:实现汽车技术水平、场景应用和产业规模居国内前列,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的竞争优势,基本形成以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核心的汽车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深圳汽车品牌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此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深圳加快建设新一代世界级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从技术创新、产业规模、空布局、推广应用、生态培育等方面,提出了深圳汽车产业的10大工程、30项重点任务和5大发展方向。政策原文已在文末附上链接。

深圳市发改委还发布了《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了工作目标,即到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形成10家以上营收超百亿企业、20家以上营收超10亿企业的战略梯队。政策原文也在文末附上了链接。

可见,深圳非常重视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把握汽车绿色化、数字化、无人化、平台化的机遇。

那么,深圳如何打造“新一代世界级汽车城”?此次发布的措施将如何结合深圳的特色和优势,推动形成汽车产业先行示范的深圳动力?整个产业链和供应链会如何创新?相关企业可以在哪些层面、以哪些方式得到支持?我们一起来看看《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抓关键核心:攻关关键技术,突破关键环节,培育核心企业。

技术R&D是促进汽车工业创新和提高竞争力的基础。在增强R&D和关键技术创新能力方面,提出了以下措施:

1。开发先进的创新技术来解决关键问题。

支持围绕先进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电动化领域,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车载摄像头、高精度地图与定位、域控制器等智能领域,车载无线通信、云服务终端等联网领域,操作系统、智能座舱、电动化平台等共性基础技术领域,以及汽车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关键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研发,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2。在重大核心环节取得突破。

聚焦车辆代码级芯片、车辆操作系统、* *计算平台、新系统动力电池等产业核心领域和重要环节,支持重大技术系统、重大工程、重大装备等重点研究。,并按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补助。鼓励高端微控制器(MCU)、功率器件、功率控制模拟芯片、车载/车间通信芯片、高计算能力主控芯片、计算芯片、片上系统(SOC)等汽车芯片通过“赛马系统”、“揭牌”等方式实现自主突破。(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培育和建设现代汽车产业体系,提出措施:

1。打造高质量发展企业梯队。

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企业、零部件企业,重点推动其制造、R&D、采购、结算等业务总部落户,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土地住房保障、人才激励等多维度政策支持。依托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加强产业与产业资本联动,支持国内外整车龙头和解决方案及核心零部件企业成立合资实体,探索发展新型汽车联合制造模式。鼓励培育专业化创新型“小巨人”企业、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关键核心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并按规定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中小企业服务局)

2。建设高水平的R&D和创新主体。

推动在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汽车与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与通信、城市建设等领域的车辆工程学科和交叉学科。鼓励企业联合市内外高校、职业技术学院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围绕前沿领域建设一批博士后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校企联合培养基地。鼓励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布局市级及以上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重点领域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落地R&D机构,按规定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

3。导入高标准支持服务实体。

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支持相关主体大力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集设计、开发、检测、交易、服务于一体的数字化配送中心,对符合要求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项目运营期内,按照年度审批费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运营期内累计补贴不超过三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二、促进升级转型: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升级增效、产运贸一体化。

技术上的突破是全方位的升级。在提高汽车工业先进制造水平的基础上,提出了措施:

1。推动汽车电子高质量发展。

推动汽车电子业务在产业链核心领域的发展,如车辆操作系统、车辆编码芯片、自动驾驶算法、域控制器、智能驾驶舱、智能传感器等。,并鼓励企业购买自控式汽车电子产品。对通过管理体系、功能安全认证、可靠性试验等车辆代码产品认证或汽车行业专属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按认证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2。加快创新成果应用。

围绕新一代模块化高性能汽车平台、轻量化车身集成、底盘集成、底盘线控集成、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基于域控制器和以能量管理为核心的智能控制的新型电子电气架构;先进电池材料、电池结构优化、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新一代电池技术;新型驱动电机、一体化电驱动组件、第三代功率半导体、轮毂电机等电控前瞻性技术;车规芯片、“车能陆云”集成应用、工业设计软件、通用大模型等智能技术加速创新成果转化,按项目总投资规定比例给予不超过15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

3。支持企业升级增效。

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升现有设施、技术条件和生产服务水平。引导整车及零部件开展以高端、智能、绿色、集成为主要方向的技术改造活动,并按现行政策和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事中事后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4。加快企业绿色转型。

选择充电桩、动力电池等产业链龙头企业率先开展碳足迹核算应用,逐步带动全产业链企业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估。支持产业链企业绿色升级转型,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节能减排服务等创新模式建设绿色园区、绿色工厂,按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实现汽车生产、运输和贸易的一体化和国际化也需要采取措施:

1。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统筹建立新车和二手车、整车和散件、集装箱和滚装船等全方位的生产、运输和贸易体系,稳步扩大汽车贸易规模。支持培育汽车批发零售企业(集团),积极引进汽车出口龙头企业,推动国际国内汽车制造企业在深圳设立出口贸易公司或授权贸易实体。积极吸引滚装船公司,确保深圳港滚装船基本运力。

通过深圳港(含滚装、集装箱)水路运输至其他港口的车辆,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支持企业通过中欧班列、海运、多式联运等陆路运输出口新能源汽车,按航次补贴汽车外贸滚装航线。对新增(含新建、新购、新转让)汽车滚装船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商务局、工信局)

2。提高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

鼓励国际汽车行业组织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为企业海外发展搭建服务平台。支持企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牵头或参与绿色低碳、智能网联、基础设施等领域国内外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并给予单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鼓励企业加快海外业务布局,推进海外生产基地建设,在政策咨询、法律服务、海外融资、签证办理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会,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举办高标准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的国内外展览、论坛和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影响力和产业带动性的活动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通局、文化局、广电总局、旅游体育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三、强智能网:基础设施完善,试点示范测试,布局优化空之间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世界越来越智能化,从智能手机到智能家居,现在,汽车行业也不例外。针对加强推广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提出措施:

1。提高电气化和清洁化水平。

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鼓励淘汰“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普通汽车,支持老旧汽车更新和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下乡,进一步优化汽车限购措施。巩固公交和出租领域全面电气化成果,继续实施网约车运输许可管理政策。加快“充储放电网络”建设,通过电力交换、虚拟电厂、蓄充一体化等多种创新模式,支持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

对燃料动力更新换代为LNG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含港口拖车),按规定给予购置补贴,对港口使用LNG拖车按规定给予运营补贴。探索纯电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矿山等特定场景下的重卡运营示范。符合条件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广东省奖补政策给予购车补贴和车辆运营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城管综合执法局、深圳市邮政管理局)

2。改善能源补充的基础设施网络。

鼓励企业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柔性充电、超级快充等新型充电模式,示范应用光储充一体化站、新能源汽车、电网双向充放电(V2G)等新技术。引导社区采取“统一建设、统一服务”的模式,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有序接入。加大配电网建设和支持力度,加强超收设施专项规划与电网、市政设施、管网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快“充储放电一张网”建设,推进与虚拟电厂双向联动,助力构建源网储友好互动的电力新体系。

支持综合供能站(氢、油、电)、换电站和多功能智能杆建设,支持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制定加氢站管理办法,对已建成投入使用、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供电局)

3。鼓励智能网联的试点示范和商业运营。

加快建设功能齐全、特色突出的智能网联交通测试场,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充分融合的测试环境,支持企业参与智能网联交通测试场测试。有序开放街区、道路、机场、港口作为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和商业应用场景,鼓励自动驾驶出租车、短途接驳、扫地机、物流运输等在场景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前海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公安交警局)

4。丰富汽车消费体验场景。

支持使用权交易、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新型汽车消费服务模式。扩大二手车交易市场,优化经销模式,研究制定二手车出口扶持计划,按照规定比例奖励二手车经销金额。支持华强北地区、光明国际汽车城地区、罗湖笋岗地区、福田交通枢纽等地区建设汽车产业特色街区。鼓励企业开展汽车改装演示、汽车影院、汽车露营基地、汽车文化俱乐部等相关文化活动,打造深圳汽车文化IP。(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5。构建动力电池回收网络。

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动力电池回收企业和资源回收企业协同发展,鼓励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支持成套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促进动力电池标准化梯级利用和资源回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交警局、交通局)

同时,要发展智能联网,就必须优化产业资源要素配置,并提出措施:

1。优化行业间布局空。

鼓励创新“深圳总部+飞地生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国际总部、R&D、母厂项目落地深圳,推动本地企业在市外飞地共建汽车产业园。支持建设一批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优化战略性空产业用地储备。提高产业利用效率空,依托各区优质工厂资源,鼓励汽车电子等产业实现“产业升级”。(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前海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强金融服务支持。[/s2/]

设立汽车消费金融机构,为新能源汽车消费提供专业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吸引龙头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和投资机构,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体系,完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创新推出“车电分离”等专项融资产品,制定短板项目金融政策,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鼓励保险公司优化商业保险保障服务,建立“零部件原材料-整车生产-终端应用”全产业链金融支持体系。

完善“一核两心多区”产业发展格局,支持深圳建设国际一流汽车制造城市,围绕优化产业空和配套服务,设立深圳汽车城专项资金,吸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重点项目,促进骨干企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局深圳监管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圳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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