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开中介费高企”买房者的跳单之争,法院这样判!

摘要:

【法院判决“规避高额中介费”导致买家跳单!】网友注意:买家跳单被判支付部分代理费。因为买家不满房产中介的高额中介费,选择了另一家佣金较低的中介完成交易,被前中介指责“跳单”,并要求赔偿。北京朝阳法院首先认定购房者的行为构成“跳单”,但考虑到原中介提供的服务价值和广告公司名字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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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起购房纠纷案引发广泛关注。该案中,买方为规避高额中介费,选择了佣金较低的中介公司,被原中介公司以“跳单”起诉,要求支付中介费25万余元。朝阳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买方确实存在“跳单”行为,但同时指出,该楼盘并非专属物业,原告不能因为其提供了房屋推荐和看房服务而垄断买方资源。最终判决买受人支付原告中介报酬2万元,远低于原告要求的数额。

本案中,原告中介与卖方签订委托书,推荐房源,并多次与买方母亲就付款方式及合同内容进行沟通。但买方李先生认为25.72万元的代理费过高,最终选择了另一家代理机构完成交易,并支付了12万元。原告代理人称,李先生与卖方绕过其公司进行的房产交易属于“跳单”行为。但法院认为,原告公司提供的服务价值有限,不能限制买方选择其他中介机构,故仅支持部分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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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市场中,中介服务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服务收费标准一直是行业内外关注的问题。本案中,原告中介的高额中介费无疑是导致“跳单”行为的直接原因。虽然法院判决李先生支付中介报酬2万元,体现了对原告中介服务的一定认可,但也给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敲响了警钟。购房者在选择中介时要充分考虑中介费的问题,而中介公司在制定收费标准时要考虑市场的接受程度和其服务的性价比,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本案判决对规范中介行业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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